第六十七章 打感情牌
甚至我来作证也燃不起他们的希望了。</P>
幸好我从不打无准备之仗。</P>
出庭前 , 我早已将证人权利了解得清清楚楚——概括起来就是一定要“知之为知之 , 不知为不知。”</P>
所以当辩护人再问:“从你站在门口到走去病床之间,并未看到是哪方先动手攻击,对吗?”</P>
于是我说,“抱歉 , 我对这个问题的答案 , 不确定 , 也不懂,请求律师能解释或换种问法。”</P>
演戏
最终傅五申的律师驳赢了,我必须如实回答他的问题——</P>
“到底看没看到是谁先主动攻击。”</P>
因为这涉及到一个“正当防卫”的问题。</P>
那律师正想通过这点,去说明傅五申没有二次的伤人意图。</P>
我的话令傅五申的律师神色微变,齐远的律师脸上现出喜色。</P>
傅五申的律师虽笑,面色却阴沉。</P>
他问我哪个部分不确定 , 可以为我详细说明。</P>
我目光略过他盯着审判长,说道:</P>
“不确定的证词我不应该去说 , 我只能确定当时我站在门口 , 看到原告 , 身上插满的管子全都垂到了床下,受伤的双腿在不停地踢动 , 尿袋里的尿洒了一地 , 他发出‘唔唔’的声音……而被告 , 站在原告的床边,一动不动”</P>
所以他必须把我这个第一目击者的证词 , 失去效力。</P>
至于傅五申第一次持刀差点阉掉齐远的那一刀,已经找了一个替罪羊 , 说是傅五申当时只是因为愤怒而恐吓齐远,混乱当中有人推挤到傅五申手臂,刀才失手戳入到齐远的身体里。</P>
这一番黑白颠倒 , 连我都要信以为真了。</P>
此刻不仅是齐远,他的父母也是面如死灰。</P>
能理解,当时病房外人那么多,可没有一个人来证明他们儿子是受害者 , 同时认清了自己得罪的是什么样的势力……不灰就不科学了。</P>